生活的保障——盡心盡力為團體奉獻
你們是否想過:「人是為了什麼來到這個世界上?」有的人說是為了餬口,為了謀生。但是,謀生要取之有道,取之有方。大家同樣是找一口飯吃,有的人為了這一口飯,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和辛勞,反觀我們自己付出了多少?
我每到一個團體或者任何地方,首先想到的是:「我能對這個環境做些什麼?我能奉獻什麼?」如果不能對這個團體、對這個生活環境的人有所幫助,那麼我不應該留下。如果我留下,就是占人便宜,沾別人的光,是一個多餘的人;如果我只是來謀生,找一口飯吃,那麼這口飯不應該我吃,應該讓給其他的人。
諸位是否聽過「廣度眾生」、「慈航普度」?做為一個出家人,如果在團體中不能夠有益於人、有利於人,至少要做到讓人在這裡能夠快樂一些,工作的時候也能夠快樂一些,這樣在團體裡便是有價值的了。
為了謀生、為了餬口,現代人必須要有工作。我小的時候,還未滿十三歲,那時南通的鄉下流行彈棉花。彈棉花是有順序的,首先棉花要先去籽,抽出棉花絮,做成棉花條,最後才能用來紡紗織布。
當時我的哥哥正在去棉花籽,他看到我在一旁玩耍,便說:「弟弟,你知道嗎?牛即使是綁在樁上也會老,而牛老了只能任人屠宰。可是如果一條牛幫忙犁田、幫忙拉木,農夫就會感恩這條牛,不吃牛肉、不殺牛,會好好地善待牠。」我聽了以後,問哥哥:「我是一條牛嗎?」他說:「你不只是牛,還是一條懶牛,懶牛是沒有用的牛!」我說:「那我可以做些什麼呢?」他說:「你來幫我踩車子,車子多一個人踩,我會輕鬆些,晚上吃飯時你也會多吃一碗。」我聽了很高興,於是幫著哥哥一起踩車子。
從小我就習慣幫忙,自己有多少能力,就幫人多少忙,以後進入團體之中,也不會人浮於事,而是盡全力為團體奉獻。
團體的保障——人人都是安定的力量
前幾天,有個法師對我說:「山上的法師好像不是人人都很精進修行,這些人將來是修不成的。」我說:「若是你這麼想,那就由你來幫助他們修行吧!」他又說:「個人吃飯個人飽,我怎麼幫他們修行呢?」我說:「如果你的修行很精進,處處為團體奉獻,天天都在修行、念佛、拜佛,就能夠影響人,幫助人。相反地,如果你成天在埋怨,怨這個人不修行,嘆那個人修不成,如此一來,你還能修行嗎?」
個人與團體是相互影響的,如果希望團體裡的成員都能努力工作、兢兢業業,埋怨沒有用,批評、挑剔、比較、計較也是沒有意義的。最好的辦法,是以身作則,自己努力,當眾人的典範。因為自己努力的時候,其他人會漸漸受影響,也可能會一起跟進了。
在一個團體裡面,如果希望上上下下都把你當成一個典範,必須自己就是典範;如果希望團體中能有典範出現,與其指望別人,不如自己來當典範。否則,什麼事也不做,光是等待別人來影響我們、帶領我們,那是不切實際的。
社會的保障——人人擁抱希望和信心
有人問我:「對現在的臺灣社會有沒有信心,有沒有希望?」我說:「只要臺灣社會之中,有一個人覺得臺灣有希望,臺灣就是有希望的。」其實,這個問題不需要問別人,只要問自己。同樣地,自己的人生、工作有沒有希望,也不要問別人,要問自己。把希望寄託於人,問別人有沒有希望,這是對自己沒信心。如果對自己有信心,就能產生希望,全家人也會跟著有希望。
我小的時候家裡很窮,可是我的母親從不說一句失望的話,她總是告訴我們「有信心,有希望」。我問母親:「希望從哪裡來?」她說:「希望是自己給的。我有信心,有希望,然後我照著這個方向去做,希望就在那裡;如果我放棄希望,不去努力,當然沒有希望。」
《天下》雜誌報導世界上最高、最窮,而人民最感幸福快樂的國家——不丹。雖然這個國家很小、很窮,海拔很高,但是人民的快樂指數將近百分百。他們的物質享受不如臺灣,與我們相差百分之五十以上,可是不丹的人民,不論老老少少都很快樂。問他們苦嗎?他們說不知苦為何物,因為他們每天都生活得很快樂、很幸福。這是什麼原因?因為他們生活在希望中,而非生活在欲望中。
只要生活在希望中,人生就成為一件件事情達成的經過、一個個夢想實現的過程,或者是一樁樁心願圓滿的喜悅,所以常感幸福、快樂。但是如果生活在欲望中,因為欲無止境,人生會變得貪婪、不知足,反而多愁苦。欲望有物質的欲望、精神的欲望、身心的欲望、男女的欲望、名位的欲望等各式各樣,當這個欲望滿足了,尚有其他的欲望沒有滿足;當這個欲望追求到了,卻又害怕失去,所以經常是在痛苦之中。
永遠的保障——在努力中抱持希望
自己要快樂地生活在希望中,也要讓同仁和家人感到快樂。
有了希望,有了信心,就會照著目標去做,自然有未來。如果內心一點也不抱希望,認為「講希望只是說大話,根本不可能」,有這種想法才真是糟糕。本來有希望的事你卻不抱希望,也把自己的一分努力給否定了,這是很可惜的事。因此,要有希望、要有未來,首先我們自己要有信心、要努力,在努力中抱持希望,自然能夠有未來。